色差儀作為顏色檢測的光電儀器,模擬的是人眼看色的過程,通過測量兩個樣品的三刺激值,然后通過內部程序將樣品的三刺激值轉換為相應的L、a、b值和比色后的ΔL、Δa、Δb和總色差△E。許多的朋友對于色差△E值不是很了解,本文為大家做了簡要的介紹。
1.測量影響因素眾多
觀察顏色之間的差別時,除顏色本身三個屬性的差異外,還受照明條件,觀察人員的心理因素,觀察的幾何條件,背影的亮度和色澤,物體的材質、光澤、紋理、透明程度、大小、形狀等因素的影響。
2.概念模糊
人們通常講的色差可分為可感知的色差(Perceptible Color Difference)和可接受的色差(Acceptable Color Difference)兩種情況。顯然前者對色差的控制比后者要嚴格得多,而通常人們并未強調這兩個概念之間的差異,造成色差評價上的二義性和色差控制尺度上的不一致。
3.顏色空間不均勻
雖然從儀器測色實用化以來,人們可以憑借測色儀來定量地確定顏色的屬性,但是由于顏色空間的不均勻性使人們不能直接從顏色值的差異來評價物體間色差的大小。顏色空間的不均勻性可以從W.D.Wright和D.L.MacAdam的實驗結果1明顯地顯示出來。MacAdam容差橢圓如下圖所示,其中x,y為色品坐標。由下圖可知,人眼對不同色相顏色的寬容量不同,綠色區顏色寬容量大,黃色區其次,藍色區最小,即人眼對不同色相的顏色敏感程度不同。另外,人眼對顏色的三個屬性的敏感程度也不同。顏色的亮度越低,容差范圍越小,所以深色樣品不容易實現顏色匹配;顏色的彩度越低,容差范圍越小,所以灰色系列的顏色也不容易實現顏色匹配。人眼對顏色三屬性的敏感程度依次為:色調>彩度>明度。1976年CIE提出的CIE1976L*a*b*顏色空間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均勻性。
一般來講,從拿到顏色樣品到根據計算結果做出客觀色差評價,大致需以下三個步驟:
1.測量樣品
即使用合適的顏色測量儀器(光譜光度計)以獲得代表樣品光學特性的分光反射率ρ(λ)或分光透過率τ(λ);
2.計算三刺激值
即通過色度學的基礎數據和測得的樣品分光反射率,按規定公式求取三刺激值。實際上是客觀定量地給出樣品的顏色對人眼視網膜上視覺感光細胞產生的刺激,這種刺激通過神經沖動傳至大腦,最終形成顏色的主觀感覺;
3.計算色差值(△E)
即按一定的色差公式,計算出兩樣品間的色差,可以理解為這一色差值反映了兩個不同的色刺激在大腦中產生的感覺上的差別。這也是為什么選用△E作為色差符號的原因。希臘字母△表示“在……方面的差別”,而E則是德語單詞Empfindung(感覺)的第一個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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